美国努力促进国际宗教自由
2008.07.14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美国参考》从华盛顿报道,布什总统在《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实施10周年之际表示,近年来很多国家在公民的信仰选择方面已经变得较为宽容,但仍有一些国家的政府侵犯宗教自由。
布什于7月14日在白宫说,《国际宗教自由法》建立于"构成我国特色的一个传统的基础之上"。他说,选择信仰的权利得到美国宪法的保障,今天仍然是美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1998年开始实施的这项法律确立了"极其重要的外交手段",使国务卿能在总统授权下将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定为"特别关注国",以此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宗教自由。
美国可能对"特别关注国"实行经济制裁,美国总统经与其他国家的政府和人权组织磋商亦可采取其他适当的行动。美国将对此类国家做工作,以扩大其宗教包容性,并为促进信仰自由的海外项目提供资金。
"鼓舞人心的进步"
布什说,在这项法律实施的10年里,很多国家取得了"鼓舞人心的进步",其中包括:
-- 在美国的压力下,土库曼斯坦释放了因拒绝将政府宣传材料当作宗教教材而被监禁的宗教法学家伊巴杜拉(Ibadullah)。这位宗教法学家获释后担任该国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顾问。
-- 越南政府释放了数十名宗教犯,重新开放了被政府查禁的教会,采取了"给人以希望的走向宗教自由的初步步骤"。
布什说,在纪念《国际宗教自由法》10周年之际,我们应当想到很多人仍然不能自由地选择其信仰。他特别提到:
-- 厄立特里亚有3,000人因自己的宗教信仰而被监禁;
-- 缅甸的寺庙被查抄,举行和平抗议活动的僧侣遭受袭击;
-- 中国的一位持不同政见者被中国当局扣押,不准他访问美国,亦不准他与美国国会议员会晤;
-- 乌兹别克斯坦的一些宗教少数派人士遭到殴打和监禁,但布什说,"最近达成的协议使我们有理由期望这类侵权事件将不会再次发生。"
布什说:"今天,我们敦促所有这些国家的领导人立即终止他们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
提及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时,布什说,"只要有人愿为自己的自由而斗争,美国就和他们站在一起。"
布什说,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国务院还设置了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并设立了无任所大使的职位,以"确保宗教自由继续作为每届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
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促进宗教自由,密切注视全世界的宗教歧视状况,推荐并执行以促进宗教包容性为目的的政策。该办公室还发布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详细评议190多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
(完)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http://usinfo.stat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