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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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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签证

概要: 非移民签证程序

除以下的一般信息以外, 你将在页面左侧找到关于申请赴美签证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所有信息:

在哪里申请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处只办理赴美国非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的受益人仅限于那些去美国暂时停留且在行程结束后会回国的申请人。根据美国法律,非移民签证可分为旅游、商务、短期工作、学习、过境、投资、培训等。所有移民签证包括K-1(未婚妻/未婚夫)签证都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受理。

如您居住或工作的地方属于上海领事馆的领事区,您可以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上海领事馆领区范围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如申请得到批准,您在面谈结束后可通过中国邮政将护照回传到家或到指定的邮局领取。居住或工作的地方不属于上海领事馆的申请人请到相应的领事区申请:

  • 如您居住在贵州、四川、云南、西藏或重庆,请点击这里

  • 如您居住在辽宁、吉林或黑龙江,请点击这里

  • 如您居住在北京、天津、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或江西,请点击这里

  • 如您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或广西,请点击这里


签证处地址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处位于南京西路1038号梅龙镇广场八楼。如需其它信息,请点击这里

签证信息讯问

本网站包含详细即时的申请签证方面的信息。请仔细阅读所有关于申请材料、预约面谈、签证费用及其他相关信息。预约签证面谈及签证一般咨询,请致电签证信息服务中心。如涉及个别具体案例,请通过传真(86-21) 6217-2072 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签证审理时间

尽早申请:鉴于签证面谈数量的增加和手续办理时间的延长,我们建议所有申请人应根据个人行程安排,尽量提前申请。如申请人需频繁出入美国,我们建议申请人应在当前签证失效前及时续签。关于最即时的签证面谈等候时间,请查阅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方网站: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wait/tempvisitors_wait.php

自2005年10月31日起,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启用新的护照回传服务,这将为签证申请人提供更多的便利。获签的申请人不需要在等候室内等待领取护照或重回领馆领取。所有上海领取内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将护照回传至家中或在指定的邮局自取。有关护照回传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有高科技及科学类学科学习背景的申请人应准备提供相关简历、具体商务或科研计划、曾发表的出版物、及在美国和中国的客户或咨询方的信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签证官会在颁发签证前对这样的申请人做其他调查。通常这会受理的时间延长4周。请此类情况的申请人在安排面试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 外办护照持有者:无论获签与否,您的护照都将被直接还到相应外办。
  • 中信银行代传递申请人:您的护照会通过中信银行还回。

哪些紧急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面谈

申请人出于人道主义或其他紧急理由需申请提前面谈的,应将具体情况传真至领事处:86-21-62172072。领事处会尽量帮助此类申请人,及时看阅并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对每份传真给予回复。申请人必须在传真中包含所有相关信息,如需以申请人的名义与领事处联系,请务必在传真中包含本人及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领事处将以下紧急情况列为符合申请提前面谈要求的例子:

  • 人道主义援助类案例,包括赴美寻求紧急医疗救治或参加葬礼,或能对在美接受紧急医疗救治的人提供支持的;
  • 对美国法庭发出的传票作出回应的;
  • 特定的紧急商务案例,将根据具体案例决定。

以上仅作参考,但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每个案例都能获准。领事处鼓励申请人先通过签证信息服务中心预约(中国境内:4008-872333,中国境外:86-21-38814611)。领事处会根据申请提前面谈案例的具体情况,所需时间及领事处工作量对此类申请进行批复。
获准提前面谈并不等同获准签证。个体案例仍会以美国移民法为基准被逐一审核。更多关于签证面谈提前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其他优先签证服务

除以上所提到的签证类别外,领事处还为以下类别的申请人提供优先签证服务:

1. 近期内有赴美经验的申请人
2. 外办护照持有者
3. 部分美商会企业雇员
4. 学生及交流学者

请点击这里浏览更多这些服务的信息,并判断您是否符合条件。

** 外办护照持有者:如需申请提前面谈,请经由相应外办向领馆提出申请。  

签证费用及表格

每位申请人应先到指定的中信银行分支机构缴纳申请费人民币930元,该申请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任何中信银行分支机构均提供免费申请表。表格也可自网上下载。下载打印时请务必双面(正反两面)打印。

带有电子条形码的签证申请表(DS-156)可以在领馆网站和 http://evisaforms.state.gov/网站上找到. 人工填写申请表不再被接受.所有申请人都必须使用在线电子签证申请表.

学生及交流学者申请人需另交$100元美金的SEVIS(学生交流学者信息系统)费。每个于2004年9月1日后首次获准I-20或DS-2019表的学生及交流学者申请人都需在申请签证前在网上支付该费用,由美国政府担保的申请人除外。大多数在读学生及在职交流学者则无需支付此费用。关于SEVIS费的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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