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over navigation bar
Consulate Seal美國國務院
美国总领事馆 - 上海中国 flag graphic
领馆新闻
 
  关于领事馆 总领事 新闻公报 项目和活动

新 闻 稿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简化签证回传服务

(2005年10月21日)

自2005年10月31日起,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将开始实施新的护照回传系统。该系统将为签证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获签的申请人不再需要等很长时间或下午返回领馆领取护照和签证。上海领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上海市邮政局国际速递局提供的邮局回传服务将护照直接回传至家中或到指定的邮局领取。相类似的系统已经在美国驻华大使馆和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实施。

  • 自取邮件:申请人可以在面谈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到上海市邮政局位于巨鹿路915号的营业网点领取自己的护照。使用此服务的申请人必须在15天内取回护照。

  • 上门投递:上海领取所辖范围的上门投递应在四个工作日内。

面谈通过后,申请人将得到一张双联单,邮寄标签和如何办理回传服务的说明单。申请人可以在领馆等候室内的EMS窗口凭此双联单安排回传手续。上海邮政EMS工作人员将会辅助申请人填写邮寄标签,确认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并在信息系统中输入申请人的姓名、标签号码和出生日期。同时该系统将生成一个与每个邮寄地址相对应的跟踪号。客户可以使用电话访问邮政客户服务系统以监控整个回传过程。

依据回传的地址及护照的数量,领取和上门投递的费用从20元到105元人民币不等。申请人应确认在签证面试时携带足够的资金。

自取邮件
(巨鹿路915号邮政支局,含保价费10元)

本市上门投递
(含保价费20元)

上海领区(除上海)上门投递
(含保价费20元)

 1 本护照 

20元

35元

45元

 2 本护照

30元

55元

65元

 3 本护照

40元

75元

85元

 4 本护照

50元

95元

105元


      

返回 ^

网页工具:

Printer_icon.gif 打印页



 

    此站点由美国国务院维护。对于链接在本站的其它网站信息不表认同。

美国总领事馆